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,有效防治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,确保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安全、文明、洁净的新春佳节,日前,海口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5年春节、元宵节期间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,决定自2025年1月28日0时起至2月12日24时开展春节、元宵节期间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。
通告显示,绕城高速公路、212省道以北与??谑卸?、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(包括??诠鹆盅缶每⑶?、??诮虑?;全市所有街道;西秀镇、长流镇、海秀镇、城西镇、演丰镇、灵山镇全镇行政区域;三江镇、云龙镇、龙塘镇、龙桥镇212省道以北区域)。石山镇的镇墟行政区域、??诠劾胶糜味燃偾?。永兴镇永兴墟社区居委会、永德村委会、博强村委会、建中村委会、美东村委会。国家机关、档案馆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文化馆、体育馆以及文物?;さノ凰诘?;幼儿园、学校、科研机构;医疗机构、养老机构;商业广场、集贸市场、文化娱乐场所;车站、码头、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?;で?;输变电设施安全?;で?;加油站、液化石油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储存单位;山林、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防火区等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地点以外的其他区域,除农历除夕、正月初一的全天以及其他每日的6时至22时外,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、地点、时间燃放烟花爆竹,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部门按照《??谑醒袒ū窆芾砣舾晒娑ā吩鹆钔V谷挤?,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??睿还钩晌シ粗伟补芾硇形?,依法给予治安处罚。
此外,需要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,主办单位应当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在指定时间、地点燃放。
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、运输、储存、销售烟花爆竹,对违反规定的,由公安、综合执法、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?;队愦笫忻窈陀慰投苑欠ㄉ?、经营、运输、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,共同维护我市公共安全和优良生态环境。举报电话:12345。(记者 黎越)